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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黑安办发〔2018〕39号) |
发布时间:2018-06-14 08:28:20 | 浏览次数: |
各市(地)政府(行署),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决策部署,统一组织领导全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协调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督促各地、各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二、组成人员 组长:聂云凌 副省长 副组长:李明春 政府副秘书长 赵中超 省政府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员:史景山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坤明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景春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杜 毅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赵 广 省教育厅副巡视员 何健民 省公安厅副厅长 陈 健 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 邓 驰 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副总队长 吴 迪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泰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潘 杨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白雪华 省农业委员会巡视员 孙 飚 省水利厅副厅长 赵武君 省商务厅副厅长 韩慧峰 省文化厅副厅长 刘福生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夏万山 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事会主席 庄士超 省体育局副局长 赵连钧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姚贵宝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员 陈立祥 省粮食局副巡视员 宋仁伟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显玉 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副局长 侯 伟 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 李 宏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那济海 省气象局副局长 雷景学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巡视员 许彦春 黑龙江海事局副局长 李大宇 民航黑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永富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黑龙江业务办调研员 贯昌奉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卢连宁 龙煤集团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和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三、工作机构 成立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省政府安委办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赵中超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黑龙江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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