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件中心 >> 市级文件市级文件
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十个一”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6-05 11:53:26 | 浏览次数: |
各区县人民政府,金沙新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推动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宣传措施和丰富活动内容,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实际,市政府安委办决定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月“十个一”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重要思想为主线,以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为契机,全市上下统一行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点面结合的“十个一”活动,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深入开展,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意识,大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良好氛围,务求安全生产宣传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集中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在步行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邀请市领导参加,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集中宣传并现场提供咨询服务。(此项活动由市政府安委办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 (二)开展一次“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等内容为重点,在各级党政机关开展集中宣讲,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领域政策法规,引导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此项活动由市政府安委办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开展一次政企联动应急演练活动。按照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市政府在6月下旬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市政企联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综合演练,通过实战化演练,提升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此项活动由市政府安委办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开展一次专家查隐患活动。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受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治理行动,邀请专家对企业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细致排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曝光,跟踪闭合隐患整改。(此项活动由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组织) (五)开展一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活动。对全市地方煤矿各类矿井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问题,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惩治一批典型违法行为,推动全市地方煤矿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此项活动由市煤管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配合) (六)开展一次安全文化创建活动。市政府安委办精选出50条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推荐给各类企业和单位,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等重点领域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乡镇街道等单位利用板报、条幅、海报、电子屏等形式广泛进行安全宣传。企业要在厂区主干道、重点车间、关键岗位、办公楼、食堂等地设置固定、醒目的安全宣传栏或永久性安全标语,全力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氛围。(此项活动由市政府安委办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 (七)开展一次“小手牵大手,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安排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教育主题家长会,组织一次地震、火灾或防踩踏疏散等内容的安全应急演练。鼓励普通初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开设安全选修课或安全知识讲座。(此项活动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配合)。 (八)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采用“集中培训+分批轮训”的方式,组织各级安全监管人员脱产培训,提升各级监管人员职业能力和执法水平。组织本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监执法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等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集中组织观看《生命至上 科学救援》《施精准之策 固预防之本》和近年来全国发生的各类重特大事故案例等警示教育专题片,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体受警示”。(此项活动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配合) (九)开展一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专项检查活动。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机械制造企业为重点,对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投入力度。(此项活动由市煤管局、市安监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按照职责分别组织开展)。 (十)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竞答活动。登陆市安监局网站或关注“七台河安监”微信公众号参与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竞答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责任险制度等安全生产知识。各区县、各部门要广泛动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参与竞答活动。(此项活动由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各区县安监局配合)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十个一”活动,紧密结合本辖区、本领域实际,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精心组织,务求活动取得实效。以上活动参与、组织情况将纳入年底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视情况给予适当加分。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报纸、LED户外及车载显示屏、网站、微博、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月“十个一”活动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三)报送信息,及时反馈。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上报“十个一”活动开展情况动态信息,每项活动结束后2日内务必将有关信息材料(文字、图片、视频等)反馈市政府安委办。上报信息要求语言准确,文字精炼,所附图片能反映活动成果,活动视频影像一并报送。 联系电话:8228095(传真) 电子邮箱:awbxtk@163.com。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
上一篇: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龙江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安全生产约谈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安发〔2018〕4号 |